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下列从事劳务派遣经营的公司有效期到期未申请延续,依法予以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附件: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名单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5月6日附件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名单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效期1宁德市一六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91350981MA32Y3W528钟绍坤355000FJ201900052022年11月28日2福建省轩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350981MA33FBFQ5K吴春妹355000FJ202000012023年1月14日3福安市厚德载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91350981MA2XYLA23C郭锦华355000FJ202000022023年2月17日4福安市远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913509810843174699林丽丹355000FJ20200005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