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发放投保险种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款处理等内容,在投保单、保险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重点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理赔标准和方式等条款内容,投保险种、保费金额、保险费率、自缴保费、保险金额、保险期间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出具保险单,对于未能及时报案的案件,查勘单证应当对标的受损情况、事故原因以及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等提出意见,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定损结果应当确定到户,第二十七条保险机构应当加强案件拒赔管理,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明确小额案件标准,如不能确定赔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