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根据《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规〔2022〕2号)精神,江南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辖区企业技术研发创新、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研发机构建设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现将2023年度江南区科技创新专项奖励补助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补助范围(一)奖励补助标准:具体奖励标准见《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规〔2022〕2号)(二)奖励补助对象:1.获得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2022年获得自治区级、南宁市级瞪羚企业入库备案或入库培育的企业,2.获得2022年国家级、自治区级、南宁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获得2022年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不含已利用城区本级财政资金建设的创新创业平台,只奖励1项最高项奖励认定,3.在南宁市江南区登记注册的、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2年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4.《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规〔2022〕2号)提及的其他奖励补助事宜,二、申报材料(一)《2023年度江南区科技创新专项奖励补助申请表》(附件1),(四)认定文件复印件(附件只需有申报企业名单的1页)及相关证书,三、报送方式(一)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标题为“XX公司申请江南区2023年科技创新专项奖励补助材料”,附件:1.《2023年度江南区科技创新专项奖励补助申请表》2.《江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规〔2022〕2号)江南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