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及商务部有关工作要求,经会同市文化和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对我市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现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对复核结果向全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月8日-5月2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重庆市商务委服务业发展处,电话:62662713,邮编:400061),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附件:重庆市“中华老字号”复核情况.docx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3年5月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