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645961/2022-37238发布机构区经济商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03-08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成品油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丽商务〔2022〕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石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2022年3月5日-3月25日二、年检工作需提交的材料(一)《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1)(二)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正、副本,(三)安监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六)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八)成品油经营单位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2020年度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等),(九)成品油经营企业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策规定,(附件2)三、年检材料要求(一)年检材料须齐全,所有年检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二)年检材料装订成册,加强加油站点经营情况监测,请各加油站点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相关表格,请在表格中列明每个加油站(点)的销量情况,电话:0578-2601763附件:附件1附表16《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docx附件2成品油经营企业声明函.docx附件3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表.xlsx附件4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xls附件5成品油销量汇总表.xls丽水市莲都经济商务局2022年3月2日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