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组织申报、节能量第三方审核以及区级相关部门审核,拟对符合区级补助条件的7个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财政补助,现按规定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公示期从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联系人:金代军,吴星梅,联系电话:89383368,89383360,传真:89383383,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区行政中心A座A0511,北仑区发改局能源管理科,2021年度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公示表.docx关于2021年度重点节能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