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经营秩序,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市(州)级目标:明确农作物种子日常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县(市、区)级目标:明确农作物种子日常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做好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备案等日常监管工作,二、重点工作内容(一)全面加强种子质量监控1.依法抽查种子质量,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市(州)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辖区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活动,要严格规范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行为,省种子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种子生产源头监管,对在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种子,(二)不断加强种子市场监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是检查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备案,依法依规组织好本辖区的种子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