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7日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耕地保护集聚区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充分考虑全市农业生产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用地需要,四、开展美丽田园建设7.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积极将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集聚区的农地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园,不断加大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力度,农业比重较大的镇村要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本地的农业经营主体,各镇街要把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镇街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考核和市乡村振兴考核内容,集中力量支持农地统筹规模经营、美丽田园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等重点工作,鼓励各镇村、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美丽田园示范区建设,落实美丽田园和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建设资金,切实让生产经营主体和市民群众深入了解推进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