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有关银行保险机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为提升银行保险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保障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商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同意,拟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对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公布的经办农民工工资相关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名单,按照《银行机构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细则》(附件1)、《保险机构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细则》(附件2)开展评估,二、评估结果评估满分100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三、评估结果运用各经办机构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情况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公开(以下简称平台,评估结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报各经办机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年度评分低于80分的银行保险机构,移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公布的经办机构名单,按年度评估不合格处理,附件:1.银行机构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细则2.保险机构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细则2023年5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质量评估的通知.pdf评估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