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文件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32号),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溪柄镇以溪柄村、北山村、立峰村等3个村庄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试点区域涉及溪柄村、北山村、立峰村3个行政村,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福安市统一领导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合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试点涉及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整治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权利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溪柄镇人民政府(地址:溪柄镇中心街15号、联系电话:6265010)提出,溪柄镇人民政府将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并报福安市人民政府,附件:福安市溪柄镇溪柄村等3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位置图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