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22〕4号)精神,加快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低碳农业建设,根据《北京市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农发〔2022〕11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评价工作,决定授予39家主体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名单见附件),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撤销称号,推进生态农场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希望获得“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的主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生产更多绿色优质农产品,各有关区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生态农场提升绿色发展理念、科学使用生态农业技术、集成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为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和乡村生态振兴做出更大贡献,附件1:2022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授予名单.docx附件2:“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牌匾模式.docx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7日(联系人:夏胜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