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苏农规〔2023〕5号)等有关规定,4.海洋伏季休渔期间,二、工作要求(一)抓好伏休前期管理,原则上所有伏休渔船应回船籍港所在地休渔,填写《伏季休渔渔船移泊报告书》(见附件2)经县渔政机构审核,(三)抓好异地伏休管理,原则上休渔渔船应当回船籍港休渔,由船籍港所在地县级渔政机构填报《异地休渔渔船申请表》(见附件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海洋伏季休渔指导、协调工作,县渔政监督大队具体负责全县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县伏季休渔和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84512480(工作日)、84512913(24小时),附件:1.2023年南通市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首报表2.异地休渔渔船申请表、伏季休渔渔船移泊报告书、应休渔船动态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表如东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8日附件12023年海洋伏季休渔渔船首报表渔港名称:港长签名:(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盖章)(市级渔业主管部门盖章)填报时间:2023年月日序号设区市县(区)船名作业类型船籍港停泊港联系电话是否异地休渔所属渔业组织定人联船责任人备注附件2异地休渔渔船申请表申请单位(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盖章):拟停泊港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原因:异地休渔船舶清单:(可另附)船籍港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申请上述渔船异地休渔,允许上述渔船在今年伏休期间在_______渔港停泊休渔,停泊港县级渔业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伏季休渔渔船移泊报告书编号船名船东姓名电话定人联船责任人电话移泊时间从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月____日____时移泊原因说明船东签名:年月日渔业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伏季休渔港口渔船动态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表2023年检查区域应有渔船数实有渔船数离位渔船动向处理情况月日维修加油冰生产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