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吕梁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市级资金奖补服务主体验收方案>、<吕梁市2022年度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服发【2022】34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市安装田间作业监控设备64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9台,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拟对汾阳市富民农业生产服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等9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二、根据《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开展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盐碱地项目实施方案》(汾农服发【2022】24号)文件精神,我市共完成通过托管形式改造撂荒地面积750.2亩,具体为:杨家庄镇高家庄村经济合作社改造撂荒地450.2亩,韩家垣村经济合作社改造撂荒地300亩,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拟对汾阳市杨家庄镇高家庄村和韩家垣村经济合作社两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1日,如有异议,附件:汾阳市2022年度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补贴公示表汾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5月4日附件:1、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