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季度产值增量500万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二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2‰给予奖励,对符合省级增产增效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市级增产增效奖励政策,但如企业获得的省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低于市级增产增效奖励金额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二、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对二季度工业综合增速(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用电增速各60%、40%权重计算)、工业投资(含技改投资)增速综合考评居前三名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15、10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对二季度工业综合增速(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工业用电增速各60%、40%权重计算)居全市第一名的组团给予1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三、支持新投产企业加快投产纳统,省级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不含市级上规奖励资金),若同时符合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市本级三大产业组团各地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