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设市城市中开展2023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省级试点申报工作,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拟通过竞争性选拔,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支持的城市不得再次申报,(二)遴选程序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通过“基础性评审+竞争性评审”确定示范城市名单,省级示范城市中竞争性评审排名第一的地级城市同时推荐申报今年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支持示范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四、申报要求(一)各申报城市的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对照通知要求,于2023年5月8日前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申报材料中应明确地方海绵城市建设3年总体绩效目标以及分年度绩效目标,发送至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指定邮箱,(三)各申报城市的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应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及时将示范城市的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每个示范城市每季度不少于1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对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省财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邮箱:billsouls@163.com附件:1、示范城市申报条件情况表2、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供参考)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水利厅2023年4月28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