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报送2023年度全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说明(一)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知识产权)技术资格考试,须先后参加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和高级考试,三、申报条件(一)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21〕2号)(文件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查询)的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为申报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三)对于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和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四)对于已经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通过国家高级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四)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证明材料应体现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包括个人获奖证书(集体获奖证书,填制《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四)各市县知识产权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填制《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六、有关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2023年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知识产权)技术资格考试的申报人员,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应一并提交汇总的《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该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附件:1.材料袋封面样式2.分册目录样式3.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27日(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