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运用科技治超技术、增强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永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永治超办[20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将启用新增设的太平镇梁武桥货物运输车辆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增设冷水镇白田货物运输车辆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设备监控区域:G348线K5+300(冷水镇白田村路段),二、货运车辆途径货物运输车辆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设备监控区域时,按《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当根据不停车超限检测技术设备技术监控提示,到宁远县十里铺超限检测站接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到宁远县十里铺超限检测站接受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及时登记、抄告、公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在受理货运车辆变更登记或者安全技术检验申请时,发现货运车辆存在超限超载信息且未接受处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及时接受处理并立即通知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五、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地点:宁远县十里铺超限检测站,宁远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