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法治建设责任福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充分有力积极做好市直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额外拨付福安市司法局各法治建设经费共336.34万元,普法经费28.85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3.8万元,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经费14.6万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经费98.8万元,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工作经费24.3万元,医患纠纷调解专家顾问工作经费10.9万元,提升决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缺乏对财政法治工作方面的创新能力,深入领会法治建设对于财政工作和全市工作整体布局的认识,依法规范财政工作,切实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同时加强财政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