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描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20〕6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开展了《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今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8日,二、公示方式(一)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yct.gov.cn(二)四川朝天门户网:www.GYCT.com.cn三、意见征求途径(一)电子邮件:892299873@qq.com(请标注“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议”字样),(二)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37号(请标注“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议”字样),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2023年4月28日备注:(一)本公示稿内容仅为阶段性成果,请与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联系,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pdf结果反馈一、征求意见概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8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20〕62号)等文件精神,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开展了《广元市朝天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8日(共30天),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二、意见征求结果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朝天区分局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