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大学生实习基地支持,一、支持事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罗湖区大学生实习基地,二、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纳税的注册地在罗湖辖区企业,(三)申请单位每年接收实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接收实习人员人数最高不超过20人,三、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1罗湖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附件)系统填报(或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2申请单位当月企业职工参保材料(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上传3申请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4大学生实习计划书(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上传5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含自缴税和代缴代扣税)原件扫描上传6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材料原件扫描上传7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备注:经国家、省、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所依托企业无须提供以上第2和第5项材料,四、申请方式(一)责任单位: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挂牌罗湖区大学生实习基地,通过认定挂牌的大学生实习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的认定条件对即将到期的大学生实习基地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大学生实习基地有效期延期3年,(七)本指引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和咨询,附件:罗湖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罗湖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