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内展位对第1-3届项目每个标准展位补助600元,第4-6届项目每个标准展位补助400、300、200元,单个项目境内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境外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2.场租补助对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且达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场地租金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1.规模补助对展览面积1万平方米且达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规模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2.场租补助对展览面积3万平方米且达1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场地租金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总额不超过800万元,第七条会展活动保障与促进(一)建立产业会展项目评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