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开始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批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七批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本次申报由镇(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申报,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文物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一.申报条件1.保存文物丰富,具有一定历史价值;2.历史建筑、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3.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历史传统建筑及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等原貌基本保存完好;4.该镇(村)在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要地,或者在近代和现代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等,二.申报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规定的上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报告、申报表、情况概述文本、自评表、基础数据表、照片集、幻灯片等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