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科政函〔2023〕30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科普示范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科普示范基地的运行状况,依据《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冀科政规〔2022〕4号),省科技厅决定对前两批科普示范基地开展评估工作,第一批、第二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详见附件1),二、评估方式科普示范基地评估主要从认定以来基地科普场地设施和科普创作水平提升、科普人员和经费保障、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产出能力、科学知识和科普工作宣传、基地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三、评估材料、程序(一)评估材料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运行及科普能力建设报告》(以下简称《建设报告》,2.相关佐证材料(《建设报告》要求提供的材料),(二)填报程序1.各参评单位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服务平台”(https://kpjd.hebsti.cn/),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和基地建设运行情况视频,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参评单位填报的评估材料进行在线审核,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参评单位下载《建设报告》盖章页,2.归口管理部门对参评单位填报的评估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联系人:刘淼张弛联系电话:0311-8582044486251950附件: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参评名单.doc2.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建设运行及科普能力建设报告.doc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