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类型(一)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二、项目要求(一)广州市在建(新建、改造)、已建成项目,(二)项目建设单位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三、技术要求(一)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1.项目应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和相关技术要求,2.项目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空间组织方式,通过空间布局、外遮阳、自然通风等岭南建筑设计手法以及适应气候特色的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优先入选,碳排放强度优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中2.0.3条要求,(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项目应取得良好的节能低碳改造效果,既有公共建筑项目改造后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水平较改造前2年平均水平降低10%以上,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后应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改造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上,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项目以及结合老旧小区进行整体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项目优先入选,建设完成后组织专家评审,(二)入选项目将纳入我市建筑领域双碳试点储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