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政府(管委)、有关单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烟政发〔2021〕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按照《烟台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其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政策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请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并需准备附件材料原件以备查验,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5月5日17:30前由各区市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6692312,yycyk@yt.shandong.cn,三、注意事项1.政策申报针对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有关证书、签订合同、产业化收入等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审计),2.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抽检,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记入科研信用档案,同时取消该单位今后申报科技相关政策的资格,附件:关于印发《烟台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申报附件.zip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