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兴区财政局吴兴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吴兴区“省级节水标杆单位“节水奖励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吴财农函〔2021〕313号)和《浙江省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2022年度节水标杆单位名单的通知》(浙水资〔2022〕30号),现拟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奖励(详见附表),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意见,联系科室:水政水资源科联系方式:0572-2551409湖州市吴兴区水利局2023年4月27日附表:吴兴区节约用水奖励资金补助计划单位:万元序号单位名称奖励事由补助计划备注1湖州市第五中学教育集团省级节水标杆校园6原:湖州市第五中学(余家漾校区)2蜀山雅苑小区省级节水标杆小区6创建主体:浙江健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馨水园小区省级节水标杆小区6创建主体:湖州滨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浙江美欣达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省级节水标杆企业65湖州市中跃化纤有限公司省级节水标杆企业6合计303555462-68849-617-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