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汕交运便函〔2023〕122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潮阳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进行自评估,现将自评估工作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意见送至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54-88728413地址:潮阳区东山大道北450号附件: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自评估报告.docx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