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市组织和个人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的审核推荐,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中国质量奖简介及评选范围中国质量奖授予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中国质量奖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二、我市组织和个人申报的时间安排(一)5月6日前,有意向申报的组织和个人将申报信息确认表(附件2,确认申报第五届中国质量奖,(二)5月20日前,申报组织和个人应提交初步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和个人将正式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三、我市配套资助政策依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给予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配套资助,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50万元资助资金,联系电话:23109797附件1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第五届中国质量奖申报信息确认表.doc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