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人社监字〔2023〕第3015号广州市花都区亿加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你单位(个人)在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劳动就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技能持证上岗、职业介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徐碧洪、史先朋等7名工人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的工资合计213535元,违反了《劳动法》第五十条,现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于2023年5月3日前支付徐碧洪、史先朋等7名工人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被拖欠的工资213535元,你单位(个人)在2023年5月3日前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花都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36881026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7日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交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