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贤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1299-9号532室)于2023年4月26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住所申请(受理号:xmta06123042656630),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住所由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1299-9号318室变更为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1299-9号532室,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