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深化我区“五水共治”建设成果,保障禁渔期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杭州亚运会的顺利召开,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5〕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渔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人:高雅君,电子邮箱:419139465@qq.com附件:杭州市富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渔工作的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