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泉人社文﹝2021﹞3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办公室贯彻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推进“开门红”有关重点帮扶政策举措落实行动方案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53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溪县财政局关于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通知》(安人社﹝2021﹞126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福建省安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应给予发放补贴资金155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创业支持资金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附件:2022年安溪县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第一批)明细表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