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三区”科技产业局(经济发展局):根据《关于组织做好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对参赛企业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六)入围省复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地区赛事安排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大赛要求,组织推荐本辖区内企业参赛,五、有关要求(一)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积极宣传大赛,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报名参赛,县市区推荐企业不少于2家,市高新区推荐企业不少于4家(不含产业集群及孵化器企业),(二)请省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积极动员园区企业报名参赛,1.建议省级集群组织企业参赛报名数达到集群企业总数的10%以上,2.建议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企业报名数2家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企业报名数5家以上,3.各县市区、市高新区行文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