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组织开办一年内录用本镇户籍人员就业满6个月的,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年的5月份、11月份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由本人在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成功后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1)《高行镇重点启航青年灵活就业社保费补贴申请表》,三、录用困难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一)补贴对象本市各类企业录用我镇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大专、三校生等)并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补贴程序1.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季度第三个月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六、录用高行镇特殊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费补贴(一)补贴对象1.录用处于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无法享受市、区相关就业补贴的本镇户籍失无业人员,(三)补贴程序1.由用人单位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并提供下列材料:(1)《高行镇就业困难人员社保缴费补贴申请表》,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季度第三个月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号至30号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于每季度第三个月集中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