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并银发【2020】35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治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64号)及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提高服务质效的通知》(晋财金【2022】65号)等文件规定,现对董彦、李贵红、王俊林三名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黎城县财政局或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355-6565100,附:2023年第十批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