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领军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工业企业评选工作,修订后的《瑞安市领军工业企业评选办法》《瑞安市高成长型工业企业评选办法》已经2022年2月21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瑞安市领军工业企业评选办法一、评选条件参评领军工业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二)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研发投入占比4%(含)以上加5分,研发投入占比4.5%(含)以上加5分,(三)研发投入(5分)、平台建设(5分)两项加分项为附加分,瑞安市高成长型工业企业评选办法一、评选条件参评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上年度缴纳税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三、评分标准(一)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5000万元企业,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比5%及以上,(二)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四、评选步骤按主营业务收入区间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以上(含)分别以1:2:2的比例筛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