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鼓励发榜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揭榜方”,揭榜方首次申报省级科技项目,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支持方向(高新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在线填写《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后,发榜方、揭榜方签订揭榜技术合同,(二)“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五)“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含合作单位)与发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关联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给发榜方,发榜方的资金拨付凭据作为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省级财政资金一次性拨付项目牵头单位,及时将财政资金拨付至项目参与单位,3.企业、市县政府、重点园区等补助资金拨付按照发榜方、揭榜方技术合同约定的拨付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