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发展改革局)二、支持产业延链壮大,分别给予招引企业或招引个人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合作局、区发展改革局)(三)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产业项目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四)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对新进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新进规服务业、新上限批零住餐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分局)(七)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八)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九)鼓励企业提升纳税水平,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个人1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个人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区财政预算专项设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