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直接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三、认定程序(一)单位申请,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在2023年6月9日前通过登录(单位用户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index.do?doMethod=pageHome”填报材料,路径为:单位服务-人事人才-高技能人才—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认定,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附件3的评审要求准备,原件备查)上传并提交申请,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单位,通过系统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直接认定申请函和相关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经网上申报系统受理成功后,申请单位系统导出打印《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申请表》《市级技师工作站认定申请表》(需企业盖章、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连同佐证材料(须与系统上传资料一致),于2023年6月16日前提交至市经办机构(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三)组织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截止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评估,择优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四)认定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名单,经公示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并向社会公布,四、经费资助被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资助,资助金分5年期发放,首期分别发放30万元、10万元,后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5万元,五、其他事项(一)被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二)已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工作站的,直接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师工作站,六、联系方式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认定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5号).pdf附件2:珠海市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表.doc附件3:珠海市市级技师工作站评审表.doc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