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节能〔2023〕13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不得申报节水型企业,4.参考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附件2),企业按照《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书》开展自评,对照申报条件、管理考核指标等评价标准得分达到48分以上,可向属地经济信息主管部门申报区(县)级节水型企业,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将复核评分达到48分以上的命名为区(县)级节水型企业,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可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申报市级节水型企业相关资料进行评审,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已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积极培育一批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效率高的节水型企业,支持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各区县经济信息主管部门要深入园区和企业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宣传,附件:1.节水型企业创建基本要求2.节水型企业管理考核指标3.节水型企业技术考核指标4.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汇总表5.重庆市节水型企业申报书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4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