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6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2〕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流程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项目相关申报工作,现将2023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同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附件: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资助名单(东莞市)附件: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资金资助名单(东莞市).xlsx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2日(联系人:樊欣怡,电话:22239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