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关于实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鲁经信电力〔2017〕421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调整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通知》(鲁能源电力字〔2019〕285号)《关于继续做好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有关政策执行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2〕87号)等相关文件政策要求,现对青岛康大长荣进出口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上述企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改造项目公示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7日,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力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2-85913137青岛市燃煤锅炉电能替代项目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