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在宁德市内注册,具体证明材料包括: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产品通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证明材料,5.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二、申报程序及时间(一)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企业申报,(二)申报单位要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在线方式和纸质方式同时申报,不再受理企业在线提交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初审,(三)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及县(市、区)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三、其他事项(一)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配套支持的项目和省、市文件有规定的项目除外),对企业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2533818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申请表2.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德市财政局2023年4月21日附件1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资金申请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代表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产品名称首台(套)类型□国内首台(套)□省内首台(套)获评时间年月日首台(套)销售价格元首台(套)购置单位销售时间年月日申请单位主要情况简介(含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等,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报企业(公章):日期:年月日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荐审核意见:工信部门意见: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负责人:年月日财政部门意见:推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负责人:年月日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企业未失信、未涉黑涉恶承诺书本公司承诺所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