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方式第五条项目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襄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在襄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的,(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三)申报项目符合攻关专项定位要求,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项目的遴选组织主要采取公开竞争和定向委托等方式,市科技局对照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科技局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通知及指南,直接向市科技局推荐申报,第九条定向委托项目申报和受理:(一)需求征集,市科技局组织编制定向委托项目申报指南,市科技局对拟立项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市科技局将拟立项项目报市政府审定,市科技局与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具体按照《襄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襄阳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