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人社〔2020〕2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粤财金〔2020〕39号),我局受理黄伟健、冯小军共2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详细名单如下:序号企业名称享受人员身份证号1清远市铭博机电有限公司黄伟健4418211990*****2352清远海智鑫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冯小军5108021984*****415以上人员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电话0763-4883613,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