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三、选定方式本次评估机构选定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四、选定活动组织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榆林市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五、参加选定活动单位和人员见证监督:区人大代表2人,六、选定程序和步骤1.主持人宣读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项目(二期)未在征收决定规定的签约期限内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被征收人及被征收房屋基本信息,2.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被征收人的顺序并编号,3.通过随机摇号方式确定参加本次活动评估机构的编号,确定评估机构并现场公示,再将已摇出评估机构编号放入摇号箱内,6.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将选定结果送达被征收人,七、申请参加选定活动本项目(二期)未通过协商方式选定评估机构的被征收人,前往榆阳区文化南路改造征收补偿项目部512室报名登记参加评估机构选定活动,按一个被征收人登记参加,八、本次评估机构选定活动解释权归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报名地点:榆阳区奥丰大厦512室联系人:任培军联系电话:18091233322附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xlsx榆林市榆阳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