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如东县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由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FS2、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P类、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P类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21日起至2023年4月27日结束,登记有效期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7号),联系电话:0513-8199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