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现将2023年市级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30日,公告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疑问的,可向县财政局提出质询,监督举报电话:12371,联系人:王超,县财政局电话:0830-8191519,通讯地址:泸县玉蟾街道花园路268号泸县财政局,附件:泸县2023年市级村/社区基层运维工作经费分配表泸县乡村振兴局泸县财政局2023年4月20日基层运维经费分配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