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屿街道海区养殖管理服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霓屿街道养殖海域使用,海区管理服务费按养殖面积≤150亩,海区管理服务费按养殖面积≤100亩,海区管理服务费按养殖面积≤100亩,必须缴纳海区清理押金,按照养殖户缴纳海区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0%收取,海区管理服务费按照80元/条池缴纳,必须缴纳海区清理押金,按照养殖户缴纳海区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0%收取,4、非霓屿籍养民在本辖区进行紫菜、羊栖菜、牡蛎、海带养殖一律按每亩150元的标准进行收费,必须缴纳海区清理押金300元/亩,海区管理服务费按照160元/条池缴纳,必须缴纳海区清理押金50元/条池,新增养殖人员是指在本辖区第一年进行养殖的人员或传统养民2年以上未缴纳海区管理服务费的,如因本人海区养殖工具造成其他养殖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