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所在地市级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申报,申报项目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推荐,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受理,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受理结果,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的纸质版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函报送省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省局将对《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书》组织审核,公示后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三、有关事项(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流程等有关事项参考《2024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和《2024年度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四、工作要求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2024年度省级专利转化计划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工作,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经营或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山西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13日附件:1.2024年度山西省专利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2.2024年度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